金玉梅、刘敏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:2023第37号
索引号 : 01105619X/2023-15174 文       号 : 无
主题分类: 其他 发文单位: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名       称: 金玉梅、刘敏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声明号:2023第37号 发布日期: 2023年05月29日
有效性: 有效 发文日期:
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
声明号:2023第37号
湖北嘉鱼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位于南嘉大道的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(证号:嘉鱼县房鱼岳他字第00012295号)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湖北嘉鱼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3年5月29日